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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今天的社会风气之下,如果你和人谈道德,谈操守,谈良知,谈正义,谈理想,往往不是被人讥讽为迂腐,就是被人指称为虚伪。对知识分子来说是这样,对律师来说更是这样,特别是为“坏人”辩护的律师,似乎就更没资格谈这些高尚的话题。律师都是钻进钱眼儿里的人,眼里只有钱,没有人,更不必谈道德、操守、良知、正义、理想。这是很多底层百姓对律师的普遍性社会评价。

没错,很多律师也确实符合这样的评价标准。然而,这并不完全符合事实。俗话说,林子大了,什么鸟儿都有。律师这个林子也一样。仅以北京市为例,根据2021年7月北京市律师协会发布的数据,截至2020年年底,北京共有律师37351人。而北京的总人口是多少呢?据统计,2021年年末北京全市常住人口2189万人。更重要的是,北京的这37351名律师并不是仅为北京市民服务的,事实上他们更多的是在为全国人民服务的。在这种情况下,出现“不为民做主、只为钱做主”的律师,也就在所难免。

所以,对当事人来说,不能“一朝被蛇咬,十年怕井绳”,更不能“一叶障目,不见泰山”。事实上,相当多的律师还是坚守了作为知识分子的正义与良知,保持了作为知识分子的冷静头脑与独立思考。在今天纷繁复杂的社会中,每一个案件的背后,其实都是更为复杂的社会问题;而每一个冤假错案的背后,就更是“冰冻三尺,非一日之寒”的严峻社会问题。要真正为当事人赢得公平和正义,律师不仅要像知识分子一样,成为社会的良知与头脑,更应因其特殊的工作性质,成为理性与正义之光。这样的律师,需要的是尊重,而不是贬低和侮辱。

什么是良知呢?用王阳明先生的话说:“良知乃是天理之昭明灵觉处,故良知即是天理。人皆有良知,圣人之学,就是致此良知。自然而致的是圣人,勉强而致的是贤人,不肯致的是愚人。虽是愚人,只要他肯致良知,就和圣人无异。”更通俗一点儿讲,所谓良知实际上就是“是非之心”:“是非之心,不虑而知,不觉而能,所谓良知也。”再通俗一点儿讲,心不安、心不忍、心不平就是良知。因为心不安、心不忍、心不平都是有声音的,而这个声音就是良知的呼声,就是良知的提醒。

良知,还可以表现为同情心,而同情心则是中国人所说的“义”的开端。关于这一点,孟子有着很好的论述。他说:“恻隐之心,仁之端也;羞恶之心,义之端也;辞让之心,礼之端也;是非之心,智之端也。人之有是四端也,犹其有四体也。有是四端而自谓不能者,自贼者也;谓其君不能者,贼其君者也。凡有四端于我者,知皆扩而充之矣。若火之始然,泉之始达。苟能充之,足以保四海;苟不充之,不足以事父母。”

这段话的意思就是:“同情心是仁的开端,羞耻心是义的开端,谦让心是礼的开端,是非心是智的开端。人有这四种开端,就像他有四肢一样。有这四种开端却说自己不行,这是自己害自己;说他的君主不行,这是害他的君主。凡自身保有这四种开端的,就懂得扩大充实它们,它们就会像火刚刚燃起,泉水刚刚涌出一样,不可遏止。如果能扩充它们,就足以安定天下;如果不扩充它们,那就连侍奉父母都做不到。”

因此,一个优秀的律师,必备的就是良知,就是同情心,就是遇到不公不平之事,心有不安,心有不忍,心有不平,进而运用自己的专业知识,以大无畏的勇气和责任担当,去扬善惩恶,除暴安良,成为理性与正义之光。一切有“良知”的律师,只有贴近现实,匍匐在天空之下、大地之上,才能真正服务于百姓,才能真正感知百姓的冷暖,才能真正体会百姓的饥寒,也才能真正实现自己最大的个人价值,真正造福于整个社会和百姓,真正赢得百姓的热爱和尊重!

最后,我想强调并自勉的是:专业性是律师的根本。没有专业的知识做背景,律师就不可能真正保持独立性、批判性和质疑性。所以,苏格拉底才说:“知识即美德。”只有有了强大的专业知识做支撑,律师才能真正保持理性,赢得真正的正义。

我们知道,批判性是知识分子的灵魂,知识分子必须负担起应当承担的社会责任,对不该沉默的事情发表意见,因为“知识分子的责任是说出真理,暴露谎言”。知识分子需要以专业知识告诉公众,什么是合理的,什么是不合理的。而律师,则需要以专业知识告诉百姓,什么是公正的,什么是不公正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