刘洋律师系北京国咨律师事务所合伙律师,高级企业合规师。深耕法律行业十余年,法律理论功底深厚,办案实务经验丰富,热心公益事业,办理过大量重大的涉黑涉恶犯罪、经济犯罪、金融犯罪、职务犯罪以及暴力犯罪等案件,其中不乏极具社会影响力的案件,办案多次得到“不批捕”“不起诉”“撤案”“发回重审”“减轻处罚”等良好办案效果。
【代表案例】
辽宁盘锦律师被控利用网络寻衅滋事案,检察院不批准逮捕,后撤案。
北京权某组织、领导传销案,检察院不批准逮捕,后撤案。
北京齐某诈骗案,二审发回重审,重审一审改判帮信罪,重审二审再次发回后检察院撤案。
北京何某非法出售发票案,检察院不起诉
湖北林某假冒注册商标案,检察院不起诉
北京周某盗窃案,检察院不起诉。
北京熊某寻衅滋事案,公安机关终止侦查,不追究刑事责任。
北京郭某引诱、容留、介绍卖淫案,公安机关撤案。
北京李某某诈骗案,取保候审,等待撤案。
江苏张某诈骗案,有暴力犯罪前科,检察院建议适用监禁刑,一审成功争取为缓刑。
甘肃陈某帮信案,一审判处一年十个月实刑,二审期间介入改判一年三个月,缓刑二年。
河南王某涉黑案首犯,被判死缓,二审发回,重审一审改判无期。
河南范某涉恶案首犯,二审介入,二审仅首犯改判撤销部分定罪并减刑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