刘洋律师系北京国咨律师事务所合伙人、专职律师,高级企业合规师。法律理论功底深厚,办案实务经验丰富,热心公益事业,参与办理过大量重大涉黑涉恶犯罪、经济犯罪、金融犯罪、职务犯罪以及暴力犯罪等案件,其中不乏极具社会影响力的案件,办案多次得到“不批捕”、“不起诉”、“发回重审”、“减轻处罚”等良好办案效果。
【代表案例】
辽宁盘锦律师被控涉嫌利用网络寻衅滋事案,检察院做不批准逮捕处理,后撤案;
北京权某涉嫌组织、领导传销案,检察院做不批准逮捕处理,后撤案;
北京何某非法出售发票案,检察院做不起诉处理;
北京周某涉嫌盗窃案,检察院做不起诉处理;
北京齐某涉嫌诈骗案,二审发回重审,重审一审改为帮信罪,重审二审再次发回后检察院撤案处理;
湖北林某假冒注册商标案,检察院做不起诉处理;
北京熊某寻衅滋事案,公安机关终止侦查,不追究刑事责任;
北京郭某引诱、容留、介绍卖淫案,公安机关撤案。
